長江商報消息 中國社科院經濟所研究員汪麗娜認為,越是買不起房的中低收入家庭,越難以提取住房公積金,公積金只能長期閑置在賬戶里,等老了退休後提取,公積金幾乎變成養老金。她呼籲,住房公積金制度應儘快改革,不要有違初衷。(11月12日 人民網)
  汪麗娜研究員道出了一個老生常談問題。住房公積金作為一種社會福利,本意是為人們買房助一臂之力,只是長期以來,住房公積金只能用於買房,繳存人只要不買房,公積金便只能躺在賬戶里睡大覺。由此帶來的問題是,越是富有、越有能力購房的人,越能享受到住房公積金的好處;越是貧困、越買不起房的人,越是無法享受住房公積金之福利。住房公積金“助富”不“濟貧”,既對低收入者不公平,也與住房公積金的制度設計初衷相違背。
  鑒於此,近年來不少地方出台了變通措施,住房公積金不僅可用於購房,還可用於租房、修房以及治療重大疾病等,公積金的使用範圍在不斷擴展。這些變通措施無疑值得肯定,但申請公積金時的種種門檻讓人望而卻步。
  比如,雖然北京市規定公積金可用於租房,但同時規定提取公積金須出示房屋租賃合同以及房租完稅發票,而房東出租房屋往往並沒有繳稅。沒有完稅發票,租房者要麼自己支付稅金,要麼放棄提取公積金,眼睜睜看著自己的錢繼續躺在賬戶里睡大覺。房價畸高,北京尤甚,在此情況下,即使要征收“房租稅”,也不應作為租房者提取公積金的前提條件,因為“房租稅”由房東繳納,與租房者無關,不繳“房租稅”並非租房者的責任。房東不繳稅便禁止租客提取公積金,板子明顯打錯了人。
  住房公積金變成養老金,看上去並不是太壞的事情。可問題是,公積金躺在賬戶里,年利率只有0.35%,遠低於銀行存款利率。這又讓人匪夷所思,公積金的利率為何如此之低?低率畸低,意味著公積金“躺著縮水”,當它變成養老金時,人們提出來的錢相比存進去的錢已大幅貶值。
  住房公積金是一種社會福利,本就具有社會保障的性質,應將之與整個社會保障體系結合起來。在這方面,其他國家的做法可資借鑒,比如新加坡的中央公積金制度,就是集多種社會保障於一體的福利制度,住房公積金與其他社會保障之間具有共通性,民眾不管是購房還是治病,不管養老還是子女教育,都可以支取和使用自己賬戶里的公積金。
  應當明確的是,住房公積金屬於繳存人所有,老百姓是其賬戶里公積金的主人,何時支取、如何使用這筆錢,應當更多地由繳存人自己做主。住房公積金的使用只要符合“濟貧”的原則,不違背社會保障性質,繳存人就應擁有自主支配和使用的權利,這項權利不應被變相剝奪。因此,住房公積金的使用範圍應進一步擴大,以提高其使用率,為社會保障助一臂之力,讓更多民眾能享受到住房公積金的福利。
  ■ 浦江潮(浙江 媒體人)  (原標題:住房公積金使用範圍應進一步擴大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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